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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首套房也要征房产税?三套房每年要缴近万

发表于2013-07-30

    记者昨在南京一家地产网站的业主论坛里发现,有网友发布了一份“《物业税征收办法》草案出炉”的帖子,文中列举了草案的7条内容,乍一看,真实度相当高。“这真的是要开征了吗?”有网友担心地问。

网帖爆料:首套房也要征税

    这则爆料帖发布在南京业主社区论坛“华侨路茶坊”里,自9月3日发布至今,已经吸引了1300多条的点击量,也引发不少网友的争议。这7条草案的具体内容是:

1、以家庭为单位征收。

2、第一套房按照基础费征收。

3、大于一套房的,第二套房按照面积征收(F2=s×k;s为住房面积,k为系数,k=L/1000,L=本地当年度人均收入)。

4、多套房征收办法,Fn=n/2×F2。

5、缴纳物业税之后,出租等合法收入税收可免除,但个人税收制度暂时不予调整,在个人申报税收同时出具物业税,可以抵消出租等合法税收以及部分个人收入所得税。

6、第一套房的确定原则,家庭申报确定第一套房。

7、逾期不交纳物业税,房产过户时交纳一定滞纳金。

网帖追踪:据称来自安徽某业内人士

    对这则爆料帖,众网友在感叹的同时,多数人则认为不靠谱。为了求证网帖中“物业税草案”的真伪,记者颇费周折联系到了发帖人,他对于来源也不愿多谈,只是告诉记者,这一“草案”来自安徽一位地产界业内人士的爆料,尚未得到主管部门的证实。“内容不可能是我编的,我也编不出这么细致的方案,究竟准不准确,拭目以待吧”,他说道。

记者算账:三套房每年要缴近万元

    与重庆、上海两地房产税的复杂算法不同,这份“草案”应该说既清楚又明了。

如果家里只有一套房,那么就按照面积来区分,分别缴纳每年20元到200元不等的物业税

如果家里有两套房,第一套房按上述方法缴税,第二套房直接套公式计算,举例来说,第二套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的话,公式中的“s”便确定了,“k”的数值取决于“L”,若以南京去年人均收入32000元计算,那么“k”等于32000/1000=32,这套房子每年要缴纳的物业税F2=120×32=3840元;

   如果居民家里有三套房,第三套房的物业税计算方法为,F3=3/2×3840=5760元。

质疑:顶多是房产税试点草案

   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,目前全国只有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试点房产税,属于地方税种,而物业税是一项新税种,它的开征需要提交全国审议,“如此重大的税制改革由地方上率先透露,不太靠谱”。在他看来,物业税如果开征的话,第一套房不应该征收,第二套房象征性地征收,第三套及以上可以收。“个人觉得,这份草案更像是地方上的房产税试点方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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