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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一个女性关于房子与婚姻的两大看法

发表于2013-10-17

   先说哈我屋头的情况。公公出钱首付的房子,房子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,按揭由我们两口子一起还。公公出钱首付的时候,给他儿子说:该房子必须在婚前买,且只能写你一个人的名字。我知道后心里有点抵触,一是因为公公这种划清界限的冷酷态度,连委婉的借口都没得。二是因为首付只付了20%,剩下80%的贷款我是要参与按揭的(我的收入不比老公低)。但是公公态度强硬,老公夹在中间难受,所以我最后妥协了,但是妥协并不代表就认同,完全是因为不愿看到老公难处。

我自己的这个案例,我觉得对于女人来说是失败案例。因为女方负担了房子的很大一部分金额,就应该有女方的名字。另外还有2种情况要分别说:

1、如果男方全额付款和装修,女的真的不应该要求加自己的名字(如果男方很好,主动加你,那恭喜你找到好婆家了。但别个如果不加,也是情理之中的,你也没得资格扭到费)。

2、男方全额买房,女方负责装修和家电,也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。如果男方觉得房子是自己全额买的,女方没出钱,不愿加女方的名字,那麻烦你们把装修和家电的钱也一起出了,相当于花钱买了女方的股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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