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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万州启动2013年大病医保追补

发表于2014-01-17

   4752名参保居民将受益;年度个人最高追偿15.38万元

    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,生大病住院用去了巨额医疗费,报销后自付医疗费部分仍然很高怎么办?记者昨日从万州区居民医保中心获悉,万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2013年大病医保追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。万州4752名参保居民(大学生)将从中受益,获得总计近2269万元的追补基金,这笔钱将在2月底以前补偿到位。

    4752人获大病追补

    甘宁镇居民王先生在2013年缴纳了60元,参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一档。去年,王先生因患白血病多次入院治疗,全年住院共发生61万元医疗费用。按照医保政策规定,王先生符合补偿费用计39.4万元,出院结算时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达到一档限额8万元,同时获得民政救助金6.6万元。但剩余的高额医疗费用,仍是这个家庭的沉重负担。

    令王先生感到幸运且感激的是,实行大病医保政策后,他将再次获得2013年大病保险补偿款15.38万元。这笔追补款将极大缓解他家的经济压力。至此,2013年王先生先后获得居民医保基本补偿、大病医保补偿款和民政救助金共计29.98万元。他也成为2013年度个人追偿金额最高,从中受益最多的居民。

    记者从万州区居民医保中心获悉,万州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2013年大病医保追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。据信息系统统计,2013年1月1日-12月31日住院符合报销范围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1000元的有4752名参保居民(大学生),大病医保将为他们支付基金2268.75万元。其中,受益10万以上1人,5万-10万2人,1万-5万617人,1万以下4132人。

    2月底前统一打卡发放

    记者了解到,2013年度大病医保追补基金实行打卡发放。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2014年1月31日前负责收集大病追补人员的有效银行卡号,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2014年2月底前统一打卡发放。受益人无卡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追补人与受益人不一致的,同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。

    目前,相关经办机构正按照区委、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要求,密切配合,序时推进相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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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报销比例及限额:

    符合报销规定的自付费用分段补偿比例报销限额结算周期起付标准—100000元以内(含)40%200000元1月1日—12月31日100000元以上—200000元(含)50%200000元以上6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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